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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海峽兩岸藥物臨床試驗合作方案」25日晚間11點正式生效,即日起兩岸新藥的臨床試驗,可透過兩岸8家醫療機構進行,並共同認可臨床試驗結果,作為藥品查驗登記的依據,這項合作方案是兩岸生技產業近年來最大的突破與利多。

「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於2011年6月26日正式生效,兩岸雙方主管部門進一步於2014年萬聖節兒童造型 diy底共同商定「海峽兩岸藥物臨床試驗合作方案」,去年完成雙方各4家臨床試驗機構的評估程序,並於25日晚間共同宣布這項合作方案啟動。

衛福部食藥署表示,兩岸各4家臨床試驗機構包括台灣的台大醫院、台北榮民總醫院、林口長庚醫院、三軍總醫院,以及大陸的北京協和醫院、北京大學第一醫院、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、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。未來新藥在兩岸上市前,不需要分別在兩地進行臨床試驗,只通過一方的臨床實驗,就可辦理查驗登記、申請上市。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潘香櫻:『(原音)藥品在做查驗登記的時候,需要臨床實驗的資料,那我們現在也接受陸方臨床實驗機構所執行的結果,他們也接受在我們這邊執行的結果。』

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常務理事胡幼圃教授指出,兩岸相互承認對方醫療機構所做的臨床實驗,為超過10年努力所得來的成果,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,對於兩岸目前蓬勃發展的生技製藥產業有極大助益,尤其對台灣業者進入大陸市場來說,是一大利多。胡幼圃:『(原音)台灣現在有80幾家新藥公司,已經將近有100個新藥正在做。我們醫院做的(臨床實驗)可以到大陸不用重複做了,大陸的病人比台灣多很多,台灣的水準有大陸可以借鏡的地方,這樣的合作利益是1加1等於3。』

食藥署指出,兩岸醫院可透過這項方案實質合作,也鼓勵業科學玩具DIY界新藥研發能夠多加運用此合作架構進行臨床試驗,加速兩萬聖節素材岸新藥研發合作,促進新藥提早進入兩岸市場,增進兩岸人民健康發展,萬聖節創造產官學多贏的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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